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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推荐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6-04-12来源:bat365官网入口点击:1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6〕83 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论、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4个。各学院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要求: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使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RPU文件并打印,下载地址http://www.zhichen.com.cn/shownews.asp?ID=110);

2.《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份;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二)报送的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三)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人:周敏洁

电 话:84892739

附件: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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