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确保评选程序公开透明、标准和结果公开、公正,学院特制定本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
成员:陈红桂 邓伯军 刘琳 缪国龙
二、评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徐川
成员:曹运星 邵晓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贯彻“综合评定、业绩优先、导向明确、标杆引领”的评选原则。
2.一线教师近三年每年必须为本科生授课。
三、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推荐评选范围
1.优秀教学奖和教学创新奖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及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任教师)。
2.教学管理创新奖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以及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优秀教学奖和教学创新奖申报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潜心育人。近三学年每年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关心学生和青年教师发展,在指导学生开展科创活动或指导青年教师发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标志性成果。
2.2018-2019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均为院内排名前50%,且至少一门为院内排名前30%。
3.申报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应在近三学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中每学年均有课程为院内排名前30%或2018-2019学年所有课程(不少于2门课)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均为院内排名前30%。申报教学创新奖的教师应在2018-2019学年使用雨课堂、超星等软件、平台或工具,开展智慧教学实践,课堂活跃度排名位居全校前50,该门课程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为院内排名前30%。
4.获得优秀教学一等奖和教学创新一等奖的教师须在获奖后一年间,面向全校开放自己的课堂,允许其他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观摩学习。
(三)教学管理创新奖申报基本条件
1.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管理育人工作,服务意识强,业绩良好并得到师生公认。
2.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并实施了一项以上具体改革措施,实践效果良好。
4.申报该奖项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还应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师发展、教学评估、教务管理、学业预警、机制建设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四、评选指标
学校分配2018-2019学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名额2人,学院可择优推荐1-2名教师参评优秀教学一等奖,若推荐2名须排序;去年已获优秀教学奖的今年不再参评;去年获优秀教学奖的可继续申报创新奖。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专任教师填写《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详见附件3)、《教学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4),被推荐参评优秀教学一等奖的教师填写《教学业绩测评表》(详见附件2);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者填写《教学管理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5),纸质版表格交至教学办335,时间截止至12月27日中午。
2、学院评选:学院安排专人对申报者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组织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
3、公示:学院评选结束后,最迟于12月30日中午前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上报:学院将按照程序将评选结果报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
六、其他
1.本文中“近三年”系指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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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优秀教学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教学业绩测评表
3.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4.教学创新奖申报表
5.教学管理创新奖申报表
6.学院评选推荐结果汇总表
7.推荐优秀教学一等奖教师教学业绩测评分数汇总表
8.学院评选组织工作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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